申请专利的途径及审批周期

2012-11-12 17:46:40 788 Admin

        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:直接申请和代理申请。直接申请是指申请人自备申请文件,直接邮寄或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代办处。申请人申请专利时,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(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),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(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),目前在北京、沈阳、济南、长沙、成都、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西安、武汉、郑州、天津、石家庄、哈尔滨、长春、昆明、贵阳、杭州、重庆、深圳、福州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;国防专利申请由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。代理申请是指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。由于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一项科技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,为了使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得到充分而适当的保护,申请专利最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。

 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程序和周期不同。发明专利要经过受理、初步审查、早期公开,实质审查、授权公告阶段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经受理、初步审查和授权公告3个阶段。因此,发明专利审批周期一般需3-5年,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周期一般为半年到1年。

  向国外申请专利的,申请人应当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,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,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优先权证明,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。既可以直接向某国专利局申请专利,也可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(PCT)程序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。自1994年1月1日起,我国成为PCT缔约国,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为PCT受理局、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,通过专利合作条约(PCT)向国外申请专利的,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申请,其审批周期为30个月+指定国审批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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